我们算了下,《狂飙》竟然怒刷了120条热搜******
中新网2月2日电 2023开年爆款剧《狂飙》2月1日晚迎来大结局。不过,《狂飙》的热度并没因剧情的终结就此打住,反而在剧集落幕24小时后依旧霸榜热搜。
截至2日10时30分,话题#狂飙#依旧排在实况热聊榜首位,受到广泛讨论。社交媒体热搜榜上前50的话题中,有超过三成的在榜词条都与其有关,如#张颂文 我永远难忘这个春节# #安欣再送饺子 高启强再举杯# #安长林 好人# #狂飙全员发博告别角色#等话题都轮番占据高位。
主演张颂文在大结局播出后,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发出的感慨小作文,互动数已突破100万。文娱榜上,前三位的热搜词条都被《狂飙》相关话题占据。
此前《狂飙》热播期间,脱口秀演员徐志胜就曾发文感叹:“看完狂飙之前不看微博了,热搜怎么老剧透啊?”可见《狂飙》相关内容在热搜榜单上出现的频率,在剧集完结之后,网友对其“大事小情”的关注、讨论和“剧透”更是达到了高潮。
据统计,目前直接以“狂飙”为关键字的热搜词条已达18条。以剧中主要角色为关键词,已有与“安欣”相关的热搜22条,以“高启强”为关键字的热搜词条16条,与“陈书婷”“大嫂”“李响”“高启盛”“高启兰”“安长林”等角色相关的热搜话题超过60条。
加上小编写稿时仍然像“打地鼠”般不时冒头的新热搜,不完全统计——一共超过了120条!
其中,从与剧情相关的#狂飙大结局预告# #狂飙全员be# #安欣再送饺子 高启强再举杯# #安欣和高启强说了同一句谎话#到分析讨论剧情的#狂飙最大保护伞# #高启强有多恨高晓晨#,从#狂飙口型对不上# #狂飙导演回应吃肠粉不加酱油#等镜头细节,再到#狂飙大结局后的第一天# #狂飙的艺术总监是张译# #狂飙张彪演员真当过警察#等戏外话题,与剧集相关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引起一波热议。
不仅如此,在网友火眼金睛的“深挖”下,也有话题逐渐“失控”,包括由网图演变产生的话题#安欣准备卧底当大嫂#,到关注“大嫂”造型的#高叶陈书婷妆教# 甚至陈书婷口红、陈书婷穿搭等话题热度都居高不下,“狂飙”话题逐渐破圈。
《狂飙》为什么会在社交媒体平台如此炸裂?一直将这部剧从头追到尾的刘小姐的分析,或许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狂飙》剧情硬核,节奏鲜明,角色鲜活,演员给力。从开播我就在跟这部剧,因为过年停更那几天,整个人都觉得空荡荡的,满脑子都在想“强哥如何做大做强”。
目前,仍有如#张颂文已经有站姐了# #高叶拍狂飙整整痛苦了两三个月# 等新热搜词条不断涌现。以至于网友感叹:“《狂飙》大结局后的第一天,后劲真的太大了!”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