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经济航船乘风破浪勇向前******
【思想茶座】
编者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近日,在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2022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2023年经济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定向领航。
新的一年,如何看待中国经济形势?怎样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光明智库特邀专家学者就此展开交流。
本期嘉宾:
曹立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
黄卫挺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董志勇 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经济学院院长
董煜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权衡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主持人:本报记者 张胜 王斯敏
2022年12月30日,在连云港港码头,大批国产轿车等待装船出口海外。新华社发
1.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光明智库: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信心和底气是什么?如何看待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我国今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的战略判断?
董志勇: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这是我国经济的基本面,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和优势。当前,在我国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有望回稳的背景下,经济发展也面对着更高要求。从需求侧来看,要求稳步恢复并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重点推进共同富裕,牢牢把握住经济基本面的内需基本盘。从供给侧来看,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新旧动能转化提升供给能力,牢牢把握住经济基本面的增长新引擎。
权衡:回顾新时代十年,面对涉滩之险、爬坡之艰、闯关之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转向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更高历史起点上,为做好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经济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提供了信心和底气:一是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超大规模的经济优势和市场优势日益显现;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要素新动能不断聚集,为经济持续向好提供了内在动力和活力;三是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发展理念发挥重要引领作用;四是始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内外部条件,制度优越性和治理体系的效能不断显现。
黄卫挺:从经济运行的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和体制优势来看,首先,2022年经济下行压力主要来自超预期因素,并非结构性因素,这是客观看待当前经济形势的起点。这些超预期因素仅是短期扰动,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其次,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仍处于中高水平,超预期因素消退之后有望回归趋势增长。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看,除要素供给增长之外,我国潜在增长率的重要来源是制度性变革和技术性变革。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谋划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并在科技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这些举措将给我国潜在增长率提供更强支撑。更为重要的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优势正在引导形成经济增长的一致预期,将有力推动中央部门、各级政府形成工作合力,引领各方面力量同向而行、共同发力。
董煜:开局之年,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把握发展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国际局势变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二是把握工作方法的变化,更加强调系统观念,更加强调政策的协调配合。三是把握重点任务的要求,如要找到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结合点等。
对今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的战略判断,我们一方面要充满信心和底气,另一方面需准备好付出艰苦努力,凝心聚力促发展,把中国经济的潜力和优势发挥出来。
2.越是形势复杂越要坚持稳字当头
光明智库:“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何如此强调“稳”字?
黄卫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越是在形势复杂之时、关键节点之处,越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落到具体工作中,要特别突出稳增长、稳就业和稳物价。其中,稳增长就是稳大局,2022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稳增长刻不容缓。受经济下行影响,一些金融风险凸显,不仅需要针对特定风险采取防范化解措施,也需要通过稳增长做大经济分母,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稳定。稳就业要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稳物价方面,要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部分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
董志勇:一方面,“稳字当头”有助于协调短期波动与长期增长的关系,对于夯实经济恢复基础、应对外部环境动荡至关重要,有利于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另一方面,“稳中求进”有助于平衡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是稳住经济的关键,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对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十分关键。
董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是在今年经济工作中瞄准了宏观调控最主要的着力点。从稳增长看,最近中央反复强调“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就是不能让增速滑出合理区间。从稳就业看,2023年高校毕业生总规模预计达1158万人,会成为宏观调控的一大难点。从稳物价看,尽管2022年物价总体保持平稳,但新的一年可能还会面临各种复杂情况,绝不能掉以轻心。“三稳”之间密切联动、互相影响,必须统筹推进。
曹立: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尤为重要。一方面,当前市场主体预期不稳、信心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稳增长紧迫性明显提升。将“稳增长”摆在首位,也可通过稳增长实现稳就业。另一方面,随着防疫政策持续优化,经济整体回升,消费需求有望快速释放,但可能会推升国内通胀压力。因此,要做好稳就业保民生,稳定物价水平,加强重点商品保供稳价,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兜牢民生底线。
3.努力实现最优政策组合和最大整体效果
光明智库:今年宏观经济政策将在哪些方面重点发力?对于会议提出的“六个统筹”,应如何看待?
董煜: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等政策上发力。其中,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要格外重视与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相衔接。
做到“六个统筹”,关键是找到各项工作中的主要矛盾,破解制约工作的难点堵点卡点。比如,“要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增强全局观,加强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这是一个重要机制,目前已有一定基础,还需进一步完善:宏观政策本身,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科技政策、产业政策等相互之间要加强一致性评估;非经济领域的一些政策,也需加强与经济政策的衔接协调,确保各方面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齐心协力抓发展。
权衡:以“要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例,我们坚持以质取胜,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变,这是因为经济运行总是在总量变化与结构调整中向前发展,量的合理增长是质的有效提升的基础和条件,质的有效提升是量的合理增长的动力和目标。统筹好二者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
曹立:以“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为例,今年经济工作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方面,随着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交通物流、居民出行逐步增加,将带动住宿、餐饮、旅游等服务业恢复,有利于吸纳劳动力就业。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发展会使就业市场发生积极变化,催生一批新模式、新业态,创造新的岗位需求。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迫切需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协同发力。更好统筹二者,着力点在于:加强自主可控,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等“卡脖子”环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注重优质有效,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通过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和创造新的需求。
董志勇:近年来,科技创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发凸显,将成为实现“六个统筹”的重要抓手。今年的宏观经济政策可重点从科技创新端发力。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对高水平人才培育的支持力度,鼓励市场形成新的人才培育模式。
黄卫挺:以统筹当前和长远为例,应重点权衡好短期运行调控目标和中长期发展改革目标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稳增长政策力度,既要推动经济增长重回合理区间,也要避免引发经济过热;处理好短期稳增长和中长期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做好稳增长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之间的权衡,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发挥好房地产业对经济的综合带动作用;处理好短期应对之策和经济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切实将解决中长期问题、实现中长期目标分解到当前经济工作中,有计划分步骤加以推进。
4.提振社会各方对经济发展的信心
光明智库:会议强调,要“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对此,您如何看待?
权衡:近年来,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和冲击,市场主体预期减弱已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如何引导合理预期、强化市场信心,特别是强化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各类市场主体的预期和信心,对做好今年经济工作至关重要。
针对社会上一些不正确的议论和观点,要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地予以澄清和引导,对于一些中长期战略部署,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细化说明和有效解释,更加明确、更加积极地引导各种经济主体形成良好社会预期;要坚持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持续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形成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机制和公平竞争原则参与经济活动。
曹立: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是当务之急,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一方面,要着力促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另一方面,要着力稳投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聚焦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提振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要扎实做好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黄卫挺:会议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下一步,要加快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从制度和法律上真正落实“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活力。
董煜:信心来自预期,预期取决于环境。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如何做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从监管层面来说,对于平台经济要加强和优化常态化监管,明确只要依法合规经营,就可以继续大力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平衡监管和创新之间的关系,实行更加灵活的监管方式,鼓励企业在业态和模式方面不断创新。会议提出“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从引领发展来说,平台企业不仅能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发展,还可引领与它相连接的传统中小微企业创新升级;从创造就业来说,如何通过发挥平台企业的作用,更好地吸纳就业,是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从国际竞争来说,要利用好我国在数字经济创新上积累的优势,以平台企业为载体,在一些前沿领域进一步构筑新的发展优势。
5.科学预判形势,共迎光明前景
光明智库: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曹立: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关键是提振企业和企业家信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重要的是调动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同时,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重视防风险,建立鼓励资本长期深耕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机制,防止“脱实向虚”。
董煜:在落实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部署过程中,如果推进工作只从本领域出发、单兵突进,不顾对其他领域可能带来的影响,就会破坏政策的有效实施。为此,除了强调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外,必须把实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同时,要把政策宣传解读放在重要位置上,第一时间向社会传递重点领域和热点政策的准确信息。
权衡:要特别关注国际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密切跟踪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大国货币政策溢出效应、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紧张、全球粮食价格波动等重大因素对国内经济运行的波及和影响,防止外部环境和变量对国内经济稳增长带来冲击。另一方面,也要格外关注和有效防范各类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确保不出现系统性经济金融风险,做好形势预判和有效应对。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07版)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