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北洋合唱团获国际金奖******
中新网天津2月3日电 (孙玲玲 焦德芳)日前,天津大学北洋合唱团在奥地利“2023勃拉姆斯国际冬季合唱节”比赛中为国争光,以“勃拉姆斯作品集组”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荣获金奖,合唱团指挥孙宸宇荣获最佳指挥奖。
据了解,十九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约翰内斯·勃拉姆斯,与巴赫、贝多芬一起被誉为“德国古典音乐三杰”。2023年是约翰内斯·勃拉姆斯诞辰190周年,为致敬这位伟大的作曲家,奥地利米尔茨楚施拉格市政府与世界音乐艺术教育协会共同主办2023勃拉姆斯国际冬季合唱节。本届赛事共吸引来自24个国家的170支合唱团参与其中。
天津大学北洋合唱团由任宝平、温宇川、郝音等艺术家指导,助理指挥孙宸宇指挥精心排演录制了勃拉姆斯作品《Sehnsucht(渴望)》投稿参赛。经全球专家团队历时半个月的评审后,天津大学北洋合唱团以最高分数获得“勃拉姆斯作品集组”第一名,荣获金奖殊荣。“作为一支来自亚洲的非专业大学生合唱团,我们演绎的德文作品在勃拉姆斯故乡获得国际认可、至高荣誉,这让我们倍感振奋!”天津大学北洋合唱团常任指挥温宇川表示“成绩的取得,更要得益于天津大学悠久的美育传统和‘以美化人、面向人人’的校园文化氛围。”
据介绍,天津大学北洋合唱团可追溯到百年前的北洋大学歌咏团,现已发展成为一支高水平的大学生艺术团体,多次受国家委派参加国际艺术赛事。合唱团获得多项国际合唱比赛金奖,被国际合唱联盟授予“世界合唱团”的荣誉称号。今天,他们的歌声已经成为了向世界展现中国大学生精神风貌的“艺术名片”。(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